現將《錦州市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工作實施方案》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和目的 2014年1月26日,經省政府同意,遼寧省交通廳、公安廳、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土資源廳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遼寧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交運發﹝2014﹞65號),明確提出要加強對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和運輸經營者源頭裝載行為實施監管。 2017年9月8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規范公路治超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辦公路〔2017〕30號),就深入推進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堅持源頭執法,加強車輛和裝載行為的源頭監管,促使治超重心前移,防止超限超載車輛出場上路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2017年11月6日,遼寧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布重點貨物運輸源頭單位的通知》,明確要求要建立完善由政府有關負責人牽頭,交通運輸、公安、工商、安監、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小組和日常工作機構,進一步明確和職責,落實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加強源頭治超工作的指示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源頭治超工作監管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源頭治超管理效能,根據任軍副市長的批示精神,結合我市治超工作實際,我局組織起草了《錦州市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工作實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共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源頭治超工作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治理超限超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區域協調,按照“立足源頭、依法嚴管、責任倒查、長效治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源頭治超長效機制,有效打擊和遏制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為我市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道路運輸保障。第二部分為工作重點。以貨運源頭單位和貨運物流企業為管控重點,對經政府核查確定并公布的貨運源頭單位實行派駐或巡查監管,重點監督檢查貨運源頭單位和運輸經營者的裝載運輸行為,依法制止超限超載車輛駛出源頭單位,依法查處超限超載運輸經營者、貨運車輛駕駛人以及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實施超限超載運輸貨物的企業和人員等違法行為。第三部分為組織領導及責任分工。全市源頭治超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長作為召集人,組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國土局和錦州路政局、遼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局錦州管理處等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源頭治超工作成果,研究解決源頭治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安排布署相關工作。同時,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對各管理部門和源頭貨運單位的責任進行了明確。第四部分,對如何做好源頭治超工作明確了工作措施。一是要加大源頭監管力度,從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載;二是堅持聯合治超,保持依法嚴管態勢;三是嚴格落實倒查制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四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治超氛圍。第五部分是就做好源頭治超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加強部門聯動,健全應急機制。三是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四是加強信息統計,規范信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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